据统计,郑州市电动车数量有150余万辆,如此庞大的一个交通队伍,也成为交通违法率最高的一支队伍。电动车闯红灯、骑车带人、乱变道、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比比皆是。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街头采访时,有电动车车主辩称,是无路可走才走的机动车道,既然电动车设计有后座,就应该能骑车带人。
【交警说法】
●电动车违法“四宗罪”
昨日上午8时许,在郑州市文化路与北环交叉口,一个红灯的时间,汽车虽然在四个车道内排了长长一串,可电动车的势力更加庞大,不但占满了整个非机动车道,甚至还挤到了机动车道内。
绿灯一亮,足足有一千多辆电动车犹如倾巢出动的蜜蜂,黑压压一片朝着路口冲了过去。绿灯再次变成红灯,可这些电动车还没有完全过完,有的被卡在路口中间,紧贴着呼啸而过的机动车,看着挺危险。
根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种是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抢道逆行、随意掉头等。
第二种是业务繁忙,打电话、撑把伞遮阳或叼支烟,而且还超速行驶。
第三种比较可怕,这类人仿佛永远处于魂不守舍状态,过马路不看红绿灯,行驶过程不看路,转弯掉头不看车,这类也是司机们最害怕遇到的。
第四是超载,情侣、同学、一家老小等,一辆小小的电动车上人贴人坐着三四个,有些大人怀里抱一个,背上背一个,甚至前踏板上还站一个。
●出了事故很难处理
交巡警三大队曾经对辖区的100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出电动车5类交通违法是事故发生的主因,所占比例分别是:走机动车道36%、超速27%、闯红灯15%、骑车带人13%、逆行6%、其他3%。
行驶速度过快是电动车的隐患所在,按有关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但现在大街上“飞速”行驶的电动车随处可见,有的时速甚至超过了50公里。
而在当天的采访中,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和机动车抢道成了违法的重点,在金水路与花园路口,全天有近300个因为闯进机动车道而被处罚的电动车车主。
据介绍,电动车交通违法一旦出事故,往往很难协调处理,最终吃亏的还是违法者。
【车主有话】
● “无路可走只能走机动车道”
对于一些走机动车道被逮住的电动车主,他们也满腹委屈,觉得交巡警处罚他们“太亏了”。
车主王鼎先生也因为走机动车道被罚了20块钱,他接过民警开的罚单后,拉着记者诉苦。王先生说,他不是故意走机动车道的,而是非机动车道不好走或者被占用了。
王先生称,他家住在英协路,虽然这条路上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但有的地方,不是停满了汽车,就是放有其他东西,从非机动车道上走,总是得绕来绕去的,电动车车身较沉,搬运还很不方便,不像自行车想上台上台,想下台下台,所以大家不得不走到机动车道上。
有同感的还有刘师傅,他虽然没被处罚,但也想说说心里话:“郑州市给机动车都规划的有车道,但非机动车呢,根本没路可走。”
刘师傅称经七路和经五路没有规划专门的非机动车道,都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本来道路就不宽,两边停两排车,给机动车只留下两个车道,非机动车必须等着机动车往前走了,才能行驶,“这总不是非机动车的错吧,是政府没给非机动车留路”。
●设计有后座就得能带人
“电动车为啥不能带人,连自行车都能带人,电动车更加宽大带人有啥不妥?”针对电动车带人受处罚的情况,不少市民也有看法。
宋先生认为电动车既然设计的有后座,就应该可以带人,而且当初他购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接送妻子上下班的,如果不让带人,那电动车就没有发挥它的作用。
另外,宋先生觉得,电动车带人也是无奈的选择,走路太远、自行车太慢、公交车挤不上、出租车拦不住、私家车买不起,只好用电动车带人了。整治电动车是可行的,不过方案还是要搞好,像非法营运的,乱闯红绿灯的,整治那是必须的。
丁女士则认为,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因很简单,电动车开得快、开得乱、开得疯,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带不带人。如果骑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带人不带人都会出事故,干吗非得拿带人来说事?
丁女士说:“我也看过电视上放的出事故的监控录像,挺惨的,不过多半是骑车人不守交通规则,开得快,乱闯,乱变线造成的,根本不是带人引起的。”
【市民发言】
●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治治它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电动车数量有150余万辆。“电动车还不如摩托车安全,骑车的人都不戴头盔。”针对电动车上路存在的隐患问题,郑州市民王斌说,电动车上路行驶时,车速远高于自行车,而且靠手刹制动,驾驶速度过快就很容易发生翻车事故,但不少电动车驾驶员不戴摩托车头盔,一旦遇上交通事故,很容易受伤。有的电动车行驶时,后座上还带两个人,这样十分危险。“而且电动车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还没有保险。”有市民说,要是政府能出台相关电动车法规就好了。
●用上牌来规范电动车行驶速度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闯红灯,看着让人心惊。”多位市民反映,电动车高速行驶是交通隐患的头号弊病。
在郑州市花园路上,张姓出租车司机说,电动车速度快、惯性大,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声音很小,很少能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按照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规定,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内,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且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的交通工具为电动自行车。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宣传科的贾伟说,目前郑州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大部分“摩托化”,不仅样式与摩托车相似,而且调高时速,有的时速高达40公里。“要是电动车也能上牌,通过上牌来规范电动车的行驶速度就好了。”郑州市民王斌提议说。
【专家建议】
●应对电动车和机动车同重管理
针对电动车的问题,郑州市社会科学院的赵君认为,电动车车主首先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比如,让一些交通违法者,现场观看因电动车违法引起的交通事故的录像,交警部门在路口可多摆放一些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等,提高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其次,相关部门应推行联合对电动车的组装、销售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的有效举措,对组装、销售不符合安全规定电动车的单位责令整改,凡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再次,交巡警部门应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同重管理。重点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争道抢行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将查处行动长期进行,而不是一阵风。
另外,机动车的交通安全可以通过学校传授给学生,然后学生告诉家长,电动车也可以采用同样的办法,这样不但培养了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家长也受到了教育。
■ 征集线索
机动车占非机动车道,随时举报它
据不少市民反映,郑州市目前有些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或其他小商贩占用,无法正常使用。
针对这种情况,交巡警部门也很重视,如果市民发现哪里的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可以拨打东方今报热线电话(0371)65830000,记者会将这些问题直接反馈给交巡警和其他管理部门,将这些被占用的非机动车道重新归还给市民使用。(来源:东方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