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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该怎么管理

2011-06-16

北京的胡女士有点儿郁闷,自从上个月被一辆高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她至今还不能走动。

胡女士只是不幸的一分子。正是依据类似的交通事故反映出的安全问题,四部委近期发布整改电动自行车通知,据称将查禁全国1.2亿辆电动车中的大部分“超标车”。另外,深圳也从本月开始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区。

已购电动车的民众和生产厂商已对整改表露不满,而深圳购车市民也自然是怨声一片。意外的是,胡女士和她的朋友们也认为,不能禁。

被撞伤者——后怕

早高峰,东四环红领巾桥北向南方向,三车道的辅路上不断有电动车贴着护栏驶过,有的车后座还带着人;桥下的自行车道上,一些电动车和自行车混杂在一起,无视红灯,自顾自地行驶。这一番景象在北京的其他地方也不陌生。一般来说,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都不慢,也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捏着一把汗。当然,隐隐的担心偶尔也会变成现实,比如降在胡女士身上的横祸。

自行车送了人,再也不敢骑了

胡女士(38岁,在甘家口某事业单位工作):

5月23日早晨,我从家里出发,骑自行车上班。沿着自行车道刚走到世纪坛桥下,就被撞飞了。

这不像汽车,从后面过来我能听到。那辆电动自行车过来一点声音都没有,我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等我反应过来,才知道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了,从我的左后方“追尾”。当时我躺在地上,右脚踝就不能动了。

骑电动车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农民工模样,他说他是为了避让一辆汽车撞到了我,我留了他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就让他走了。是路人把我送到了附近的医院。诊断是脚踝骨折,手术打了四颗钢钉进去,到31日出院,前后花了两万多元钱。

肇事者这期间也没来看过我。后来我联系他,希望他能赔偿我非医保的部分,2000多元钱。他一直借故不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我还在家里休养。有同事来看我,告诉我他有亲戚在杭州,也是被电动自行车撞了,髋骨骨折。这种危险,说实在的,每天我都走这条路,出事前我从来没想过。

经过这件事,我再也不敢骑自行车了,自行车已经送给朋友了。

我不认为电动车一定要禁,现在这么多人都在用电动车,上下班、接送孩子都指着它呢,要真禁了这些人能干吗?我的朋友们也认为不能禁,可以用其他方式管理,比如限速、分道行驶什么的。

批注

网友:“城市的流动炸弹”

网友意见兵分三路,一路坚决不同意禁,一路有点纠结,既担心电动车危险,又担心有悖民意;另一路坚决支持禁行。网友“迈巴赫2011”说:“允许电自上路也未征求民意,一来一去,平手。我认为,禁止是对的。(电动自行车)方便了一些人,但给更多的人带来危险——包括使用者。电自不是摩托,但速度不亚于摩托,却按自行车管理,不考执照不遵交规,简直是城市的流动炸弹。”

深圳禁电令——严厉

2010年,深圳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这是深圳本月起实施“禁电令”的主要理由。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通知,影响了全市5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迅即引发争议。深圳网友“布衣平民”总结了两个“伤不起”:骑车一族“伤不起”——又要挤公交车了;物流公司“伤不起”——送件要开车了。

现在的公交系统,能让打工族走街串巷吗?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

因为存在安全隐患就禁止电动自行车,理由很不充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实际上是远远低于机动车的,同样的理由为什么不去禁机动车呢?

作为一个市民,我的看法是,深圳这样的城市,各种交通方式应该有一个丰富的组合。目前深圳的交通规划设计基本是围绕有车族来做的,并没有给自行车、电动车和行人留下足够的通道,很多人只能被迫乘坐公交车或者是出租车。

禁电令的导向也是这样,是鼓励私家车和乘坐公共交通。乘坐公共交通本来没什么可反对,但是现在的公交系统能给送水、送饭的打工族们提供走街串巷的便利条件吗?

如果整个城市的交通规划没有给这个层面的人群留下空间,实际上就是在舍本逐末地挤压市民社会,鼓励畸形奢华和霸道,使人丧失身心归宿感。这是我认为非常糟糕的、缺失人文精神的举措。禁电令恐怕会让无车一族感觉受到了藐视。

批注

“一禁了事”可能不“了事”

壹基金秘书长杨鹏曾经批评电动自行车禁令说,“政府首要的宗旨是服务,是治理,而不是管制。”他认为,“一禁了事”,正好是“一禁了不了事”,简单粗暴的“禁令”,不尊重民意的“禁令”只会带来更麻烦的事儿,带来怨恨社会的不和谐。

车还是管理——怨谁

“安全隐患”,基于和深圳相似的理由,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今年3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限期淘汰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超标车”。面对四部委的整改和深圳“禁电令”,绿源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倪捷认为,禁,是无效的,解决不了电动自行车超标的情况,也解决不了安全问题。如一位网友所说:“任何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不好传说,都来自于当地有关部门的不善于管理。简单地禁止一切电动车上路,是管理无能的表现。”

决策者应有诚惶诚恐的心态

倪捷(绿源电动车公司董事长):

整改了之后,就不会有人闯红灯、上机动车道了吗?整改可以大规模地减少交通死亡,降低了速度,你撞汽车会轻一点,汽车就不撞你了吗?

2009年,全国电动车族群大概在1.2亿,这1.2亿发生3678人的死亡算是多还是少呢?需要横纵对比才可能科学判定电动车是否安全。

我们有类比的数据。全国摩托车8800万,每年死亡都在2万人左右。总数和电动自行车差不多,但是死亡人数在电动自行车的六到七倍。怎么能说电动自行车不安全呢?

3678人的死亡主要是与汽车之间发生的冲突,而行人、自行车族意识到的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则主要是一种干扰,是一种不文明的骑车行为所带来的惊吓和伤害。这部分意见成为主流民意,是因为普通老百姓专业性不强,我们应该容忍。但是在各个地方的禁令中,这种意见发挥的作用也是最大的,这就有问题了,这说明我们决策者是根据一些普通人的反映作决策的。

整改的决策涉及1.2亿人的福祉,决策者却没有任何诚惶诚恐的心态,在没有调查研究、没有数据的情况下,随便影响1.2亿人的生活状态、影响数以千计企业的生存,这是非常大的问题。

批注

支持上强险

倪捷:电动车在安全性能上不如摩托车,走机动车道会让事故更多。让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同时上强制责任险,这是最好的。电动车受到这么多的批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肇事车主不具备赔偿能力。上强险可以缓解电动车和其他交通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我一直主张这个,也曾经试验过客户买一些保险。但是整体的解决还跟保险业的规定有关系,需要有关部门去调研。

@阿童木康夫_jha:联想到北京的自行车时代,那时对自行车的管理还是很到位的,就像侯宝林先生的相声说的,警察连自行车的车闸灵不灵、车灯亮不亮都要管。现在呢?

[较真]

该不该“出声儿”?

网友“一只米虫”感慨道:“电动车是完全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外星物种,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并毫无顾忌地换道飘行、单行道逆行、原地360度急调头,无声无息就会到你面前,太可怕了。”

很多人认为电动车无声无息、速度快、不遵守交通规则,尤以无声无息这一点最让人后怕,有网友称,一擦而过的经历,想起来都“一身冷汗”。

那么电动车应不应该出声儿呢?

据倪捷介绍,实际上静音是好事,因为早期的电动车标准就从环保角度出发,规定电动车运行噪音不得大于60分贝。“满街都呜呜呜的声音也很讨厌的”,他说,“但是现在噪声被控制得太好了,搞成静音了,来去无声息了,又成了问题。

倪捷认为,从技术上来说,让电动车轮子转起来出声很简单。但这是否需要推广,业内一直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噪声是否对交通安全有作用,很难说。

限速多少合适?

倪捷:

时速20公里、车重40公斤、续行里程25公里这个标准是1998年议定的参数,还是我参与定下来的。定这个参数是因为当时的城市都非常小,自行车交通还是主流。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道路交通的距离在不断地加大,现在的电动自行车续行里程通常都是大于40公里的,这样的话40公斤的标准就被突破掉了。因为电动车里最重的东西就是电池,现在电池重量已经达到了平均水平18公斤,大的一个电池就能达到30公斤,你说整车重量40公斤怎么做呢?

速度我觉得应该限制在30公里以下,这是结合了中国的道路情况、人体的反应时间以及刹车制动能力可以提高到的最高水平等因素考虑的。这个速度既能使消费者感到他们的效率得到了尊重,也不会带来太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因为这个速度标准是得到大多数企业认可的标准,所以它一旦被贯彻执行,那种太快的电动自行车就会逐渐绝迹。(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