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12月30日报道,泰国国货税厅长阿尼蓬表示,目前有很多工业企业从国外进口摩托车的零配件,在国内组装成摩托车销售给民众,并没有正确缴付国货税。为此,厅方将与陆路运输厅合作,针对以上组装摩托车的登记,如果还没有正确缴付国货税,厅方将延长申报期限90天,无需缴付罚金,从之前规定截止日期为本月30日,延长至2010年3月31日。
阿尼蓬指出,如果2010年3月31日后,上述组装摩托车仍没有缴付税收,将处罚相关的摩托车组装业者,依法需缴付税收2倍至10倍的罚款。民众可浏览厅方网站。(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