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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已结束,“摩托车下乡”在进行中

2011-01-28

上月31日,汽车下乡优惠政策如期结束。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摩托车下乡优惠政策仍按原政策正常实施,实施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据了解,“汽车下乡”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09年3月实施汽车下乡以来,对拉动消费,带动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汽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市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总额达59924万元,补贴车辆36701辆,财政发放补贴资金5565万元。其中摩托车补贴量26771台,占总销售的72.94%;汽车下乡产品销售量9930台,占总销售量的27.06%。(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