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将在3月10日~15日进行电动车登记并发放标识牌,超标的纳入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2月28日,惠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李达文做客惠民在线网络直播厅与网友互动时透露这一信息。
李达文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电动车是一个管理上的盲区,处于管和不管之间,拿什么管它,管理部门也缺乏一定的依据。我们准备全面登记,纳入正规管理轨道。按国家制定的标准,属机动车的要按机动车来管理,对非机动车,我们也按照非机动车的标准来管理。当然,骑电动车的人确实有自己的需求,便宜、方便,所以在这个时候一刀切可能目前来讲条件还不成熟,我们想还是逐步地淘汰。但是必须从严管理,开始时有个过渡期。轻便摩托车首先是要进行登记,登记了以后,要按有关规定接受管理。
新浪微博“平安惠州”昨日陆续发出微博:近期,惠州市政府将发布《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规定,只要符合“重量超过40公斤”或“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这两个条件之一,就被认定是电动轻便摩托车,也就是被认定为机动车,就必须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同时驾驶员需持有驾驶证。(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