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处收到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通告阿方根据该部2014年7月18日第407/2014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北的自行车和摩托车用轮辐的反倾销调查,并自签发之日起,根据离岸价对中国产品征收从价税,有效期为5年。
配车条的轮辐
111%
纯轮辐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