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8.39万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3.78万辆;同年,全国低速四轮电动车的总销量超过36万辆,其中:山东共生产低速四轮电动车18.74万辆,同比增长达50.46%,其中生产低速四轮电动乘用车17.29万辆,同比增长52.91%;而河南省的低速四轮电动车产量也突破3万辆。全国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规模已近千亿元。
就低速四轮电动车的现状和未来的话题,各层面的支持方与反对方之间的争执一直相当激烈。在这中间,地方政府的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低速四轮电动车因对驻在地的财政、税收、就业等多方面的拉动、支撑效应,目前已被许多地方政府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从而得到当地政府的强力支持和保护。出台区域性产业政策(包括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等)是最有效的方式,这既是支持本行政区域内低速电动车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应对国家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有效方法,也可以是施行地方保护的措施。
我所标准情报中心常年投入大量资源积极关注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的发展动态,并于近期出版了包括《低速电动四轮车产业发展》(2014)、《低速电动四轮车 地方政策选汇(2014)》和《新能源汽车 国家相关政策选汇(2014)》共三册为一套的内部交流资料,力求“准确、完整、详实、可信”地反映产业现状、市场需求、产品水平和政策导向。该套资料受到低速四轮电动车主要产销地区管理部门和部分企业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应该说,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的任何动向都不只是该产业自身的“家务事”。作为典型的“泛边缘化产业”,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向任何方向发展都会对汽车、摩托车、电机、电池等传统行业的既得利益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安、质监、环保等管理部门各项管理政策的“神经”都会带来不小的刺激。尤其是对摩托车行业来说,2014年中,国家众多行业新政出台相当于对摩托车行业进行了一次大洗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摩托车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节奏与方向,若低速四轮电动车能获得良性发展则极其有可能成为未来某些摩托车企业的强心剂。
因此,了解各地的管理思路和管理策略对于充分全面地了解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状况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促进和推动低速电动四轮车产业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使之惠及民众、惠及地方、惠及国家应是业界同仁的共同心愿。